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黄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,经查,黄志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黄志刚开除党籍处分;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黄志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丧失,党性原则缺失,纪律意识淡薄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阳奉阴违,搞两面派、做两面人,对抗组织审查;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财物,数额巨大,涉嫌受贿犯罪。
黄志刚的违纪违法行为,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,损害了党的形象,破坏了党的团结和统一,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黄志刚严肃查处,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。
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,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,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,严守党的纪律,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,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坚决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。
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黄志刚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,引以为戒,严守党纪国法,严于律己,廉洁自律,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坚定理想信念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,要自觉接受监督,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
在此,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,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,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。